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事业总部(运营总公司)2022年第一次公开社会招聘公告

2022-07-07 17:28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是市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地铁投资、建设、运营、开发、管理活动,负责地铁关联用地整理、开发及经营,负责地铁项目地上地下资源开发使用。

  地铁集团运营事业总部(运营总公司)成立于2018年,负责哈尔滨地铁现已开通的1号线全线、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和二期东南半环的运营管理,下辖第一、第二、第三运营分公司及调度指挥中心,现有职工3400多人。为加快推进哈尔滨地铁运营管理高质量发展,地铁集团运营事业总部(运营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规定,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精神疾病或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疾病;身体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生产岗位能适应倒班作业,管理岗位能适应加班工作。

  3.服从企业对岗位的安排和调剂;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4.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应聘:(1)曾因违法乱纪、因犯罪受过刑事及行政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6)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二 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

  运营事业总部(运营总公司)计划招聘219人,涉及行政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和技术操作类共三大类别57个细分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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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指定邮箱投递个人简历,简历投寄邮箱地址:hrbdtyyzp2022@sina.com。联系电话:0451-5198826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期间,每天08:30-17:00。

  (二)审核由哈尔滨地铁集团运营事业总部(运营总公司)招聘管理部门对应聘人员网上投递简历进行初审筛选。我司将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进入甄选的人员,请务必保证通信畅通;未进入笔面试的应聘者,将不再告知。初选通过人员,按照电话通知,在指定时间到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357号(和兴路与西大直街交汇口,邮编150000)地铁大厦4楼415室,投递复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材料主要包括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蓝底1寸免冠纸质照片(同时需提供jpg格式电子版)。

  (三)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区分专业类别,按阶段、分批次进行考核并体检。具体安排和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四)录取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哈尔滨地铁运营领域招聘组织程序,确定录取人员。通知被录取人员,办理入司手续,完成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四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在正规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3.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应聘人员身份等必要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来哈尔滨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提前向哈尔滨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请应聘人员应聘期间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核、考试等工作。凡违反哈尔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 相关说明

  1.招聘额满为止,若招聘岗位无适合人员,我公司有权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采取其他招聘形式予以补充。

  2.公司将根据哈尔滨地铁运营领域现有薪酬制度标准,确定被录用人员的岗位职级与薪酬,并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待遇面谈。

  3.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一个岗位。应聘者要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由公司按规定进行保密处理。

  4.招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其余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应聘者按照本招聘公告中提供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本司无其他报名方式。

  5.招聘相关问题的解释以哈尔滨地铁集团运营事业总部(运营总公司)为准。

  审核:耿占东 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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