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1号公告

2021-01-13 11:34

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21号公告 
 
(2021年1月12日) 

  为切实做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哈人员管控工作,有效消除疫情传播风险,按照省指挥部意见,现对哈尔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11日发布的20号公告涉及相关管控措施调整补充如下:

  一、对近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抵返哈人员,在抵返前、抵哈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对隐瞒不报发生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抵返哈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社区健康管理+3次核酸检测(在第1天、第14天和第21天分别进行)”管控措施。

  三、随着春节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越来越频繁,请广大市民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非急需的离哈离境活动。确需离哈离境的,提倡错峰出行,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并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的良好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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